有 ‘ Music ’ 標籤的文章
四川大地震震撼了所有華人,一個禮拜不停的頭版、頭條 許多奇蹟跟感人熱淚的故事不斷重演 雖然我們台灣離四川有段距離,政治立場不論,皮膚、種族、文化都不重要 只要能幫助點什麼,都是簡單的作公益 事情發生的第三天,我跟小優以漂漂的名字捐款紅十字會賑災2000元 希望大家都能捐出一日所得來,幫幫那些家園破裂的中國人。  [ 繼續閱讀 ]
很久以前就在網路上「試看」過此日劇 雖未涕泗縱橫,但也是鼻酸哽咽 後來在金石堂看到該書居然是暢銷榜第一名 才知道該真實故事原來已經在台港日造成轟動 池內亞也(15歲→20歲) – 澤尻繪裡香 ( 粵語配音:曾秀清) 劇集的主角。活躍積極的性格令她非常受到四周的人喜愛。平日有在自己家人經營的豆腐店幫忙,屬於心地和善的優等生。從初中的時候起便開始打籃球。在2005年3月,正臨近應考高中入學試的時候,以15歲的年輕之齡患上脊髓小腦變性症。在症狀發展其間經歷著各種各樣的事,一面流著眼淚的同時,一面努力面對疾病和命運。在絕望中,受到母親潮香的鼓勵,以寫日記(文章)找到自己生存的意義。一直抱持著的願望是能夠幫助他人。劇中最後在25歲時去世。 如此詢問度這麼高又暢銷的故事,據說連呂秀蓮副總統也願意出資幫助台灣也有罹患此疾病的患者 我一直在想,怎麼台灣的日本電視台不會想要播放呢? 應該收視會很不錯的 終於聽說 JET TV 預備於5月播放,沒看過此劇的朋友不要錯過了 擷取新聞 另外,久未播出新檔日劇的JET TV也確定買下澤尻英龍華的成名作「1公升的眼淚」及「愛上無賴男」、「愛上恐龍妹」、「東京朋友」等作品,最快將從5月起陸續播出。(文/林曉娟)[ 繼續閱讀 ]
小時候,林志穎唱過一首歌:十七歲那年的雨季 還記得那年我高三,跟許多同學朋友到運動公園最無光害的地方喝酒嬉鬧 共同慶祝我滿18歲 曾幾何時,我今天滿28歲了 屆而立之年,我有什麼成長? 過去的一年,發生了很多事情,27歲可說是我人生的轉彎處 27歲 ,我結婚、生子、回鄉工作 看似輕描淡寫,但卻是我人生很重要的一年、無可取代的幸福 這一年,如同太陽般耀眼 至少在我的人生中,27歲是我引以為傲的一段歲月 跟小優相知相守、互許終生 漂漂寶貝健康誕生 人生能夠這樣真是太好了! 一直以來都沒有野心 平凡中求幸福已經是我最大的願望 28歲,我希望能跟小優 一起努力工作 還要給漂漂最健康的家庭環境[ 繼續閱讀 ]
在這一篇文章中介紹過優美客:《WEB 2.0》Youmaker 也有比 Youtube 強的地方 事實上,有太多如此的 分享音樂、影片等網站,跟上Web 2.0 風潮 iJigg.com 則是一個完全音樂的線上交流平台 檔案要求是mp3的格式 內容似乎不受限制,我也聽過音樂、廣播節目,甚至是某公司會議記錄都有 只要按下 Jigg It! 就像是網路書籤的『推』,可以給予作者鼓勵 而 options 則可以回覆、分享以及嵌在部落格 複製語法後貼上部落格,很輕易就可以分享音樂 例如:我上傳 摔角巨星長洲力的主題音樂,按下下圖的play就可以聆聽 延伸閱讀:[iJigg音樂分享] 用「挖音樂」的 iJigg 分享我的愛歌 Digg 音樂在 iJigg, 發覺你未曾聽過的好音樂[ 繼續閱讀 ]
分享一則新聞 部落格分享音樂 違反著作權法 在部落格內,以音樂檔案或超連結方式連結音樂網站的網址等方式,供人試聽、下載音樂,是違法的。 國內近期已有多起部落格作者(blog-ger)因此違反著作權法,而被法院判刑的案例。 國內盛行網路部落格文化,部落格作者常以文章配上優美的音樂,藉此抒發心情,並供人點選, 此一行為,雖為自己的文章及網誌內容增色不少,但已違反著作權法。 台灣資訊智慧財產權協會副理事長陳家駿律師指出,部落格作者這種與網友分享其歌曲或文章檔案的行為, 已牽涉到著作權法的重製規定;部落格作者放在網誌內的音樂,供不特定網友點選聆聽,也構成著作權法上規定的「公開傳輸」行為。 近幾個月,各地地方法院判決相繼出現,部落格作者因在部落格內設音樂檔案,供登入部落格的人聆聽、下載,而被判刑的案例, 包括台北地院的「心電感應音樂小站」案等,已有四例,值得網友提高警覺。 部落格作者被判刑的刑期雖不重,且可易科罰金,但是對於部落格文化已投下一個震撼彈。 這些被判刑的部落格作者,有的是在部落格內,設置多達400至500 首的音樂檔案,供不特定的人士試聽、下載; 有的則是以超連結的方式,連結不明來源的音樂網站,讓網友可以聆聽音樂。相關地方法院判決顯示,這些行為,均已觸犯著作權法。 很多部落格作者不甚清楚「公開傳輸」的意思,陳家駿指出,只要是向公眾提供可以隨時擷取的著作, 即以符合「公開傳輸」要件,此一行為,並不以利用人有實際上的傳輸或接收行為為必要,只要是處於可以傳輸或接收的狀態已足。 換句話說,部落格作者設置音樂檔案,也許只是想自己聆聽方便,但因網際網路的特性,已使部落格內容置於公開傳輸或接收狀態,因而觸法。 值得注意的是,上述案件,均是由國內各大唱片公司所提出的告訴, 陳家駿指出,這顯示國內音樂著作權團體已注意到部落格的音樂著作利用行為,也會要求收費,部落格版主應更加注意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var linkwithin_site_id = 33312; (function () { var elem = document.createElement('script'); elem.type = 'text/javascript'; elem.src = 'http://www.linkwithin.com/widget.js?rand=' + Math.random(); document.getElementsByTagName('head')[0].appendChild(elem); })()[ 繼續閱讀 ]
伊凡尼,一個擁有漂亮老婆、可愛小孩,現創業開店的雙魚A型宅男
架站主機:Hostmonster 使用相機:Canon EOS 500D 使用DV:Panasonic HS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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